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大观区积极作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初见成效。
组织领导,工作执行有力度。大观区教育局、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将涉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责任分解到人,确保该项工作都有负责领导和工作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相应设备;建立大观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知晓并及时介入处置。
统筹协调,工作布置有广度。大观区形成公安、综治、乡镇街道等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建立集学校、社区、派出所于一体的校园起来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区教育局要求各校通过主动家访、定期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家庭教育;辖区学校学校全部聘请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区属各校成立学生自治组织,补充学校管理“盲区”时的监管。
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有深度。区属各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团队会、班会等方式,利用校园网、微信、广播站、板报等阵地,深入普及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知识;各校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专家到校进行法制宣讲,帮助学生树立敬法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自媒体,在班级群、家长群播放防校园欺凌PPT,使防欺凌意识深入人心。
心理干预,工作后续有温度。区属各中小学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设置心理咨询室、心灵氧吧,建立“心理聊天室”、“知心小屋”,开设学生人际交往指导、情绪调控、生命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旨在开展心理疏导,从心灵深处化解校园欺凌产生的心结,让孩子们感受社会的关爱和温馨。
定期督导,工作持续有热度。区政府督导室定期对辖区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督导,对各校、幼儿园相关工作从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师资配备、活动开展等反面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该项工作的持续性,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人民满意的大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