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特别是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怀化市构建防溺水工作“九长”负责制,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溺水工作责任网络,织牢预防学生溺水“防护网”。
上下联动,“九长”共管共治
一是“县市区长”:县级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调度本辖区内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对县域内各级各部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现场交办。
二是“局长”:各相关县直单位对本部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负总责,对照本部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职责开展好具体工作。
三是“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本乡镇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负总责。全市所有乡镇做到有工作班子、有工作方案、有宣传机制、有责任落实、有工作台账、有经费保障、有巡查机制、有警示标牌、有奖惩机制。
四是“校长”:各级各类学校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有部署、有计划、有措施,建立健全学生请假、各个时段、缺勤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暑假行政领导轮流值班巡查工作制度。
五是“班长”(班主任、教师及班干部):教师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班干部及时报告班级动态。建立分片护送制度,每名教师参与防溺水巡查轮班和护送学生放学行动。
六是“村长”:村干部上门入户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加大溪河库塘巡查力度。对本村所有水域设立警示标牌,在偏僻水域建立防护网。
七是“河(库)长”:每个河段(水库)配备专门的巡查员或专管员,实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做到每天中午、放学时段不少于两次巡查。
八是“组长”:加强对有学生特别是有留守儿童的家庭的防溺水宣传,提高家长学生防溺水意识,发动群众参与防溺水工作,节假日和暑假每天在本组巡查两次以上。
九是“家长”:承担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及安全教育。
多措并举,基础抓实抓牢
一是强化意识到心到脑。层层召开防溺水工作会议,牢固树立学生安全意识。市县两级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亲自指导调度;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解决急难问题,督办重点工作落实。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微信群、短信等方式,给每名教师定期发送防溺水工作提醒。
二是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各地各校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重要内容,以班为单位组织师生集中观看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专题片7800余场,组织“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课”9600余场,组织学生撰写防溺水知识心得体会2万余篇,发放《致家长朋友防溺水的一封信》58万余份、《防溺水挂图》1103份,开展学生学唱“防溺水安全歌”活动。每周至少发送一条防溺水安全信息给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加强安全监护。市级主要媒体进行集中防溺水宣传警示报道,各中小学校校门口、城区和农村的主要街道、路口和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横幅,营造防溺水工作浓厚氛围。
三是排查防控细致入微。对辖区内河道、山塘、水库、沟渠、洞坑等进行全面排查和不定期巡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防患未然。今年来,全市排查整治水域隐患435处,设立警示标志标牌918块,并全部建立了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同时落实学校监管责任,学校周边水域安排专人值守并进行督查。
四是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完善预防溺水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市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建立应急救援队,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立即组织力量做好救援、事故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及时挽救学生生命。
真督实查,责任到底到边
一是包干落实责任。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负总责,分管教育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系,定期调度检查、安排部署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明确乡镇(街道)领导兼任本辖区中小学校特聘安全副校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本村(社区)小学(教学点)特聘安全副校长,负责学生防溺水及安全管理。现中小学校(含村小)共聘任安全副校长1687名。
二是常态督促检查。加强常态化防溺水工作督查,对各地各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集中督查。针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各地各校整改工作迅速,隐患基本得到消除。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综治考评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所在学校校长先免职后处理,乡镇、村委会、相关部门责任人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