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筑牢“安全责任防线”。健全完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稳定工作会等安全稳定工作会议27次,层层签订责任书12万份,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机关和各校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委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对联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情况督查8次,有力保障了安全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丰富形式,拓宽“人技物防防线”。各学校按要求设置安全稳定办公室,配置专兼职工作人员210名,专兼职保安504名,聘请法制副校(园)长151名。今年以来,各学校改善安全基础设施和防护设施375处,完工投用校园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增补项目,增加高清摄像头1368个,全区学校监控摄像头达到4200个。投入110万元,为12万名师生购买学生校方责任险、餐饮场所责任险、教师校方责任险。组织开展防踩踏、防恐怖袭击、防火灾等演练128场,有力提高了全体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
三是强化排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10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值班护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开展情况。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扎实开展风险研判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开展隐患全面排查10次,印发台账10次,全区学校共排查安全隐患1180个,整改隐患1141个。
四是大力治理,夯实“净化校园防线”。认真履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责任,牵头召开专项组联席会议3次,专题会议2次,开展专项联合督查3次、梳理安全隐患问题15项,责任单位已治理完成13项。严厉打击非法办学行为,关停非法幼儿园4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成功化解较大矛盾纠纷4起。各校(园)成立校园及周边环境巡查队,常态抓好校园周边环境巡查,开展持续不间断的监督检查,确保校园内外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