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长治市教育局结合长治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各中小学校要围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各学校要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通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严格规范调查处理,以学校为主,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强化教育惩戒作用,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