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结合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秉持“四心”,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构建特色多元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普法机制,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据统计,五年来,该院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4场次,涵盖中、小学及幼儿园等29所,惠及师生4万余人,取得了显著效果。
用心,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为深入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闽清县检察院选派15名干警兼任该县县内各大中、小学法治副校(园)长、法治辅导员,任职干警人数超过该院全体干警人数三分之一。
其中,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全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为进一步开展好“法治进校园”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任职干警每学期至少为所任职学校学生开展一次以预防校园暴力、性侵、诈骗等主题的综治普法授课活动,突显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视度和关注度。
放心,抓住重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该院通过总结以往办理未检案件的规律及对辖区内学校治安情况进行排查,科学规划,一针见血,牢牢抓住“三个重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抓重点地区。将案件易发多发地区、问题较多的学校、偏远山区等作为重点宣传,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抓重点人群。着重加强对违法犯罪和被侵害高发群体的普法教育。普法教育的重点人群还延伸到家长,切实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特殊作用。
抓重点内容。普法宣传内容经负责人员多次讨论决定,并且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治需求制定普法课程,为学校的法治教育提供“菜单式”服务,提高普法质效。
贴心,多措并举延伸检察职能
该院还通过摸排走访、立体宣传等举措延伸检察职能,做好未检普法工作。
摸排走访。该院法治宣讲团携手团县委、县关工委不定期走访重点学校,深入调研,确定工作重点,根据变化制定计划,提高活动的针对性。
立体宣传。打造“互联网+”宣传方式,借助新媒体带动社会公众的深度参与,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普法模式。
安心,凝聚合力履行“护花”责任
该院结合多方力量,构建强有力的后盾。福州市检察院对该院未检工作高度重视并多次派员莅临指导,为该院未检工作布局谋划,破解难题。该院还借助上级机关科学指导,修改完善工作计划,力求更贴近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内核。
构建“家检校”合作机制,重视家庭环境对保护未成年人的影响,统筹发挥家庭作用,引导家长提高自身素质,优化家庭环境,与家长、学校携手,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该院还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等单位的合作,通过整合资源,共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格局,进一步彰显普法成效。
自该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来,成绩斐然,收获了学生、家长、学校、社会等多方好评。今后,该院将继续扩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将未检工作触角延伸至每一所教育机构,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温度传递给每一个未成年人。(记者王莹 通讯员林玉 黄冬梅)
来源:法制网
原标题: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四心”“未”你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