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据有关部门统计,溺亡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新乡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防溺亡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点,积极协同市平安办、公安、水利等十四个职能部门,合力推进、持续狠抓,着力将防溺亡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一、加强领导,多层次压实防溺责任
市教育局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于年初将防溺工作作为重点项目列入2021年教育重点工作项目书,进行提前谋划、专项管理,并作为4月份之后的重点工作精心部署、着力狠抓。全市教育系统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逐级签订防溺亡安全责任书,落实防溺亡工作责任制,通过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压力传导,确保防溺亡工作落实到学校每一位领导、每一个岗位,防溺亡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年级班级、每一位学生。
二、加强引导,多举措凝聚教育合力
一是向每个家庭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新乡市防范中小学生溺亡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家长告知书》,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加强对孩子的防溺亡教育和监管,尤其是假期期间,特别要对留守儿童加强安全监护;二是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积极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形式,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预防溺亡专题教育,每周通过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推送防溺水安全提醒,不断增强师生防范意识,使学生掌握自救施救方法。据统计,4月20日至6月30日,发送防溺亡提醒516万余条,70余万学生和家长共同观看了防溺亡安全教育视频;三是多次提醒和要求学校查缺补漏,做好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强调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回执。要求学校紧盯学生上学、放学、周末和节假日等关键节点,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切实做到对孩子行踪“四知”,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四是充分利用家访,加强防溺亡教育提醒,特别是针对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外务工或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责任的学生,由家访教师协助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落实新的监护人,并强调做好学生安全工作;五是建立学生安全互助提醒机制,要求学生在受邀外出游泳时,第一时间上报家长和老师。
三、加强指导,多维度抓好综合管控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有关工作精神,积极协调市委政法委,以市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常态化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通知》(新平安办〔2021〕37号),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协调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先后三次组织召开涉及防溺亡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进一步明确规定、要求和纪律,并将防溺“六不”提升为“六个严禁”,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学校工作和学生个人进行考核;制定防溺工作方案,指导推动中小学校抓好完善防溺工作机制、开展防溺安全教育等工作,并将防溺亡工作纳入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三是指导学校和教师加强对学生安全的督查,协同有关部门通过划定公共水域责任区、在水边插挂警示标识、巡查水库溪河等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防范学生溺亡事故的发生,织密学生安全“防护网”;四是指导乡镇学校积极寻求镇政府、村委会支持,对辖区内水域和学生进行排查,建立危险水域和家庭监管缺失学生两本台账,共同做好防溺亡工作。
四、加强督导,多途径抓好隐患排查
一是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领安全管理科有关人员,积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师生交谈等方式,对封丘县、延津县、辉县市、卫辉市学校防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二是充分利用专职督学队伍,对学校开展防溺隐患大排查活动进行专项督导,指导学校做好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等工作;三是协调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常态化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通知》(新平安办〔2021〕37号),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在暑假期间对各地防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等行为及时查处并限期改正,对造成溺亡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暑假还未结束,防溺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积极利用市防范中小学生溺亡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台,继续协调市委政法委,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明查暗访,推进建立中小学生防溺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抓好组织领导、教育引导、督促指导等工作,确保全市未成年人安全、快乐、健康成长,为“平安新乡”创建贡献教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