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青县教育局以“平安校园创建”为统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在防范”为原则,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为中心,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夯实安全责任,突出师生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安全演练,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为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一是抓制度建设,逐级夯实校园安全责任。建章立制,不断强化安全的红线意识,将校园安全工作时时处处拿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着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是抓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天上好安全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利用传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主题班团队会、家长会、报告会、广播电视、电子屏等载体和形式,根据季节特点,实施全年全方位的常态化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安全演练,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自护自救的能力。
三是抓建章立制,依法规范校车安全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交通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自职责,理清责任权限,建立健全一车一档校车管理基础档案。组织好校车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交通安全和演练培训,时刻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驾驶人员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严格按照校车定人、定车、定座位、定检,定线路、定时间“六定管理模式”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完备随车接送台账,认真落实好幼儿家长接送交接制度,幼儿下车必须有家长履行交接手续,确保因交接不到位导致意外事故发生。利用好校园动态监管后台,实施动态管理,全县校车都安装了动态管理系统,通过手机APP客服端随时随地查看校车运行情况,在线查询幼儿学生在校车内的安全活动等情况,加大检查频次,对责任不落实,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抓综合治理,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改善。调整工作机构。成立了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充分利用这一工作平台,与公安、交通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治活动,定期组织召开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会议。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大检查,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通过综合治理,把全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创设让师生和社会满意的良好校园及周边环境。
五是抓校园安全检查,夯实安全责任。每年定期进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检查,重点对校舍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取暖安全、流行疾病防控、校园周边环境等工作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仔细查阅安全工作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责令在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夯实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