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等文件精神,高青县进一步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多项措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学习贯彻《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鲁教安字[2018]4号)是进一步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集中学习、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真正掌握《意见》工作要求,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认真排查,消除隐患。各学校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分片督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学校隐患问题底数,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学校安全隐患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抓早抓小,不留后患。同时发挥“六校长”在安全隐患排查中的专家作用,帮助学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演练,提高能力。各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地方课程体系,并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结合“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抗挫折能力,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四是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学校精准把握形势、掌握情况,每个季度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源头研判和舆情监测管控,落实敏感时期、关键节点安全信息“首报负责制”和安全事故及重大舆情信息报送制度,提高安全预警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