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各学校(单位)结合春季特点,集中专门力量对校车、防溺水、“三防”建设、重点部位安检、校园周边环境等涉及到校园安全的有关事项逐一开展了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推动开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是开展非法校车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门方案,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集中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实行网格化管理,逐校详细调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广泛收集“黑校车”线索信息,并及时上报交警部门。组织各学校(单位)通过板报、微信、主题班会、校园网、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乘车安全教育,增强学生拒乘“黑校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的意识。同时,切实加强校车监管,落实各方责任,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二是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各学校(单位)根据防溺水工作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防溺水工作方案,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做到责任到岗到人。要求各单位主动与所属镇办和有关部门联系,积极配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校周边及上下学路上河流、溪坑、池塘、水坝、建筑沙坑、桥洞、机井的安全管理、检查,及时设立安全警示牌、隔离带或防护栏,并加强对学生上下学时段在事故多发地段的安全巡视,确保学生安全。建立健全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根据学校所处区域和层次类型,有重点、有针对地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是开展校园“三防”建设检查。对各学校(单位)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情况,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配备情况以及门卫管理、校园巡查、门岗值班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按照“全校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要求,检查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运转情况,确保监控、信息传输、应急处置设施设备有效运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对各学校配备隔离栏、隔离墩、防冲撞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治理工作。
四是开展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意识,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规范重点环节处理流程,高度重视实验室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与合理处置,切实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清洁食堂卫生,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彻底清理不规范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及私拉乱扯电线的现象,强化对电气和燃气线路、油烟道清洗情况检测工作,确保校园用电用气安全。
五是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治理。组织各学校(单位)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织密校园周边治安防护网。组织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教师和家长,配合驻地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完善上下学高峰勤务机制,构建驻点守护、周边巡逻相结合的立体防控网络,确保重要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安全可控。调动并发挥村民会、居民委员会等方面作用,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重点时段、校园周边重点地段学生的护导。会同相关部门坚决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小摊贩、小饭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治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对校园重大案事件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妥善处置能力,实现有效打击查处,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减轻影响。
下一篇:成都市新都区强化学生寒假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