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盐城市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着重从三个方面推进未成年人员保护工作,筑起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
一是强化未成年人权益法治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保护氛围。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年度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面向全社会,立足学校、社区、媒体,开展反家暴、防拐、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建立家校社区联防机制。联合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拓宽普法阵地,利用好学校道德与法治课、班会课等课程,通过举办法治文化节,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开展以案说法等形式提升普法实效。开展“法与爱同行——让孩子健康成长”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组织全市高中阶段入学新生在军训期间开展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自觉守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青少年学生循序渐进培养确立法治信仰。
二是健全未成年法律服务体系,增强法律援助质效。2022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47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法律咨询2500余次。充分发挥2396个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村(社区)了解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引导需要援助的未成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帮助其排忧解难,答疑解惑,共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30余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快捷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打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态势。对公、检、法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派具有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的刑事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代理,综合案件性质和办案人员专业特长等因素,指派通晓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提高援助效率。畅通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推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服务,强化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全市新建“摆渡人&四叶草”等7个未成年法律援助工作站。
三是坚持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并举,提高教育矫治水平。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管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78名,现在册52名,对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未成年及子女帮扶214人次,开展就学就业指导105人次,技能培训101人次。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从报到接收时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报到、汇报制度,坚持未成年人员单独报到、单独汇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开教育、分开公益劳动。阜宁县实行中心直管,由两名挂职民警和一名社工专门负责。亭湖等地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现场教学,教育引导其守住纪律规矩底线、不踩违法违规红线,激发其家园情怀和爱国主义精神。以“教育、感化、帮扶”方式,根据每个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刑期、日常表现,分析其犯罪原因,“一人一策”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滨海、建湖等地联合家庭、学校、社区矫正机构建立“三位一体”的教育与管理网络,突出家庭在教育监管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建立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长正常沟通交流机制。大丰、亭湖等地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未成年损害修复功能室和损害修复圆桌会议功能室,建湖、射阳与东南大学联合共建未成年损害修复基地。亭湖区依托亭湖区向阳社工服务社,建立未成年损害修复基地,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家庭增能、校园复归、阳光伙伴的损害修复。阜宁县联合关工委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社区矫正关爱工作站,滨海县与“七彩阳光”心理服务中心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形成合力共同矫治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