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汛救灾。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抓好洪灾受损校舍及教学设施设备排查、恢复,共排查学校256所,恢复受灾点位30余处,补充各类防汛物资2500余件。
(2)溺水防范。通过主题班会、早会、队会、知识讲座、演讲比赛、阅读防溺水文章(书籍)等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2020年上半年参与师生超过50万人次。暑假期间,集中组织开展“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落实各项防溺水措施,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整治隐患260余处,发放《告家长书》53万余份。
(3)交通安全。重点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上下学、节假日时段,组织1次交通安全教育。2020年上半年开展校车专项整治2次,维修保养车辆300余台,规划行车路线、设置停车区域、限速标志50余处。
(4)火灾防范。组织专业人员1000余人,对各级各类学校对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等二大类10余项进行隐患排查80余次,整改问题300余处。
(5)事故防范。加大在校生监管力度。做好“一日常规”管理,尤其是学生课间活动、集会、上下楼道等重要时段的区域值守和疏导工作,防止拥挤踩踏、坠楼等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学生参加体育课、课外活动时,必须在教师的视野范围内,老师需时刻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做好矛盾排查,2020年上半年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236余次。
(6)安全防范。2020年8月前,一键式报警装置、专职保安配备城市中小学、城市幼儿园达标率为100%,校园封闭管理、视频监控建设、“护学岗”建设达100%。按照部署要求,针对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存在的突出问,狠抓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印发《全市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工作通知》,确保年底实现“三个100%”。
(7)校园周边治理。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警校共育”成果。2020年上半年,教育与政法、公安、城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商3次,积极探索校园周边安全事故调解机制,推动校园周边治理常态化和长效化,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