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法治精神,厚植法治文化,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促进法治校园建设,近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防城区人民检察院、防城区法学会、防城区第二小学联合举办了“以法之名·守护成长”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
本次模拟法庭,以一起发生在校园内学生欺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为背景。随着小审判长宣布开庭,敲下法槌,模拟法庭拉开序幕。被告人黄小明与被害人李杰是防城港市某中学2016级3班学生,李杰因黄小明的腿脚有轻微不便,经常嘲笑他、欺负他。黄小明不堪忍受李杰的多次欺负,便寻机用自备的水果刀在李杰欺负他时,朝李杰身上乱捅多刀。黄小明造成李杰的胸部、心脏、肺部及双上肢受伤。经鉴定,李杰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黄小明先后赔偿受害人李杰14000元。黄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宣告缓刑二年。在人生关键的成长阶段,黄小明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法槌落下,宣判完毕。黄小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在场的学生们受到深深的震撼。
通过模拟法庭,使学生们直观地感受了法庭审判的神圣威严,进一步了解了未成年人的特别诉讼程序,更深刻地认识了校园内学生欺凌的危害性。
庭审结束后,法官、检察官分别对模拟法庭进行点评。并希望学生们要以案为戒,以活动为鉴,以模拟法庭为教科书,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做到遵纪守法,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筑牢法律思想防线,预防学生欺凌的事件发生。
总结会上,与会领导分别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点评。
防城区二小党总支部书记、校长邓立华指出,法律是衡量每一个人的行为准绳,生活中每个人都离不开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希望学生们从小要学会知法、护法、用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防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德勇指出,法是治国之本,法让社会变得秩序井然,广大师生要以法为镜,与法同行。同时,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希望通过更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加强学校的法治教育,促使广大未成年人树立敬畏法律意识,自觉形成热爱祖国、尊崇法律、维护法律的观念。
防城港市委政法委委员、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范志闯作总结讲话。他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学校要把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育中;二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让校园法治教育活动深刻生动地在学生当中开展;三是要求政法各部门与学校紧密联系,多样化、多维度地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教育之花在校园中绽放。
防城区委政法委委员、防城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曾洪波,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仕强等领导嘉宾出席活动,防城区第二小学12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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