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批示精神和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河北省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13〕44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全面提高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质量,提高学科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公共安全教育课在学生健康成长和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全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课专、兼职教师。
二、活动内容、形式及要求
1、在省教育厅指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读本》中进行选题,以防溺水、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火、防震、防灾害性天气、网络安全、用电安全等为内容。
2、教学过程要体现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人文性、实用性、实践性、综合性等学科特色,根据教学内容要求积极探索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教学组织形式,既可采取游戏、实际体验、角色扮演等活动,也可以运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增强教育教学效果。
3、参评课以录像课形式上报,选报的录像课须是一个完整的视频,经过多次剪辑的录像课不予评审。每课时不超过20分钟。
4、录像的授课班级必须是参评教师日常任课的教学班。
5、录像环境(即讲课教室)光线充足、安静;教师衣着整洁,讲话清晰,板书清楚;录像课中的语言和文字规范、准确,符号使用正确。
6、须使用同期录像、录音方式,并通过U盘拷贝报送。视频文件名以“县+学校+姓名+课题”的方式命名。
7、录像片头显示课题、授课年级,但在录像中不得出现参评教师的姓名、所在地区及工作单位等信息,否则不予评选。视频要保存为“暴风影音”、“QQ影音”、“百度影音”等主流软件能够播放的格式。视频、音频播放流畅,不出现马赛克、花屏、音量忽高忽低、杂音等播放质量问题,视听效果好。
三、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2017年11月8日至12月8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组织本单位公开课活动,分中学组和小学组(含幼儿园)向市教育局推选优质课。各县(市、区)教育局推选中学组和小学组各2至3人参加全市评选,各市直学校推选中学组或小学组1至2人参加全市评选。不接受个人报送的作品。
2、第二阶段(2017年12月9日至12月30日):各参加活动单位于12月9日前将参加全市优质课评比的报名材料、课堂实录视频报市教育局法规安全处,每位参加教师应填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公开课推荐表”一份。
四、活动要求
本次优质课评比活动是推动我市公共安全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按要求认真做好选报工作,并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推动本县本校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师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评课进行评比。按成绩分中学组和小学组对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进行通报表彰,并择优将优秀作品通过直播课堂、邯郸市教育局官网、“邯郸教育”微信等媒体进行展示和宣传。
有关活动具体事项,请与市教育局法规安全处联系,电话6269981。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