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各直属(代管)学校:
今年11月9日是第27个全国消防日,根据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7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苏消安委办﹝2017﹞17号,见附件1)的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好2017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题教育活动。围绕“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主题,利用苏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在全市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幼儿及其家长中开展苏州市中小学生(幼儿)2017年“119消防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知另发),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二、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演练活动。围绕学校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区域以及水电气油使用等重要环节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摸,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到位;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确保师生全员参与、人人受益。
三、踊跃参与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对照上级活动方案并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五个一”、互动体验、网络消防安全知识问答、消防儿歌创作演唱比赛等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四、努力营造消防宣传教育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校园网、电子显示屏、橱窗、黑板报等资源,播放宣传标语或宣传片,宣传消防知识;利用家校路路通、微信、短信、QQ群等平台,向家长发送公益短信、消防安全提醒,家校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及时报道和宣传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请于11月23日前报苏州市教育局保卫处。
联系人:瞿东波,电话:65226155,邮箱:12693615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