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各直属学校:
2015年12月,南通市人民政府、中国教育学会合作共建的“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项目正式启动,“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同期正式上线。“平台”试运行以来,全市先后有1008所学校(幼儿园)、1.8万名教师、74.6名学生和家庭积极参与、踊跃体验,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在中国教育学会的大力支持下,2016年1月20日—3月10日,我市组织开展了“南通市中小学生(幼儿)2016年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目前此项活动已全部结束,中国教育学会将相关数据固化处理后,现已反馈我市(寒假专项活动数据汇总,可下载)。本次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全市共有743030人参与,完成比例为99.67%,其中,市直、海安、通州、如东、通州湾示范区完成比例为100%,其余均在98%以上,活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运用信息化手段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打下了良好基础。
按照部署和要求,我市以开展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为标志,启动对各地各校安全教育平台使用情况考核程序,将各地各校开展活动情况纳入长安学校创建考核因素。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根据平台反馈数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通报,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确保本地区学校安全教育全时段、全覆盖、全参与。
新学期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已从3月14日起正常开通。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运用与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师生和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实现学校安全教育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有序推进“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就做好新学期“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运用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根据安全教育课程体系的设置,幼儿、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课时数分别为:
1.幼儿(42课时):小、中、大班各14课时;
2.小学(88课时):一、二年级各14课时,三、四年级各15课时,五年级16课时,六年级14课时;
3.初中(38课时):七年级13课时,八年级12课时,九年级13课时;
4.高中阶段(24课时):高一、二、三年级均为8课时。
(二)实施途径
安全教育教学活动一般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完成。各校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根据安全教育不同主题,灵活安排弹性课时、长短课时进行授课活动,确保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学生受教育面和课时落实率均达到100%。
1.幼儿园要把安全教育贯穿于保育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
2.小学可利用晨会、班队课、雨天大课间、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时间进行教学活动;
3.初中、高中可利用班团队活动、军训、社会实践活动以及雨天大课间等时间进行教学活动。
各学校在落实安全教育课时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校刊、墙报、板报、参观、演练和组织学生社团等方式,有效开展安全教育。
(三)相关要求
1.要进一步营造全员参与的氛围。各地各校要结合新学期学生人数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维护学生帐号信息,确保学生全参与、零遗漏。要在组织教师(班主任)培训的基础上,由教师(班主任)根据课程计划,通过平台上提供的课程、PPT、技能训练短片等资源开展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学生通过平台进行学习、测试和技能训练。同时,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定期开展以消防、交通、防溺水、假日安全等为主的专题教育或专项活动(近期将利用平台开展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详见附件)。要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将安全教育从学校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努力营造安全教育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要进一步开发地方特色课程。各地各校要在充分利用平台课程资源的同时,结合消防示范课、交通安全等专题,积极开发安全教育地方特色课程和校本课程,组织安全教育示范课评选并择优推荐至安全教育平台,组织评选安全教育示范校、示范县(市、区),努力形成“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的安全教育格局。
3.要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市、县、校要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坚持过程管理和效果导向,以各学校(班级)开课情况、课后测评情况、技能训练情况、活动参加情况等安全教育数据为依据,纳入对各级教育部门、学校、教师(班主任)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经常性、随机性、专题性督查,防止安全教育重形式、走过场。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扬长补短,齐头并进。要在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评价标准、教育公共应急服务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切实提高全市安全教育工作信息化实施水平。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围绕安全教育平台启动以来所开展活动情况、工作推进办法、创新举措、新学期工作计划,以及下阶段平台运行与管理工作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监处。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8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各直属学校:
今年3月28日是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根据教育部基础一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8号)的要求,提高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校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保障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健康快乐成长,经研究,决定通过“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http://www.xueanquan.com/nantong.xueanquan.com)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专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家长
三、开展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18日
四、开展内容:
此次预防校园暴力专题分为:学校版和家庭版。
1.学校版由教师(班主任)组织对学生进行教育,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意识,提高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等。
2.家庭版由家长和学生共同完成,目的是让家长正确认识校园暴力,识别孩子是否遭遇校园暴力及教育孩子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等。
五、组织办法:
1.学校版:教师(班主任)通过“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相关资源,在课堂上进行教学(《学校参与流程》见附件1)。
2.家庭版:家长和学生通过“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中完成专题学习(《家庭参与流程》见附件2)。
六、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结合本学期安全教育计划,对本次“预防校园暴力”专题教育的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2.加强督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通过“平台”专题活动页面,随时查看学校、班级、家长的完成情况,对各学校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联合媒体对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七、活动支持
各地组织教育活动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与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联系:
陈莉手机: 15810416473
陈静手机: 1581041647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B座北2132号
电话:010-61190105邮箱:csesafe@moe.edu.cn
附件1:学校参与流程(由教师(班主任)授课)
附件2:家庭参与流程(告家长书)
南通市教育局
201620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