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使用
及操作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与中国教育学会签署的“济南市安全教育实验区”合作协议,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学校参加安全教育平台使用及操作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济南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使用及操作。
二、 培训对象
1.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安全科长、负责安全教育平台信息管理人员、电教馆技术支持人员各1人;
2.各中小学校安全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各1人。
三、培训方式
培训老师到各区市集中培训和操作指导(计划安排4人,每两人一组)。
四、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个区市安排半天培训时间,对学校数量较多的分两批,安排两个半天。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市内四区培训地点设在济南电大(济南市前陈家楼副1号),其他县区如具备条件可到县区当地组织培训。具体安排见下表:
培训时间安排
县区市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直属学校 |
6月30日上午8:30 |
济南电大 |
历下区 |
6月30日下午2:00 |
济南电大 |
市中区 |
7月1日上午8:30 |
济南电大 |
槐荫区 |
7月1日下午2:00 |
济南电大 |
天桥区 |
7月2日上午8:30 |
济南电大 |
历城区、高新区 |
7月3日上午8:30;下午2:00 |
本区 |
长清区 |
7月4日上午8:30;下午2:00 |
本区 |
章丘市 |
7月7日上午8:30;下午2:00 |
本市 |
平阴县 |
7月8日上午8:30;下午2:00 |
本县 |
济阳县 |
7月9日上午8:30;下午2:00 |
本县 |
商河县 |
7月10日上午8:30;下午2:00 |
本县 |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市)教育(体)局按照培训时间安排,负责组织本区(市)各中小学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场地自定,请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平台的使用操作培训。
市教育局安保处负责组织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培训,培训地点定在济南电大(前陈家楼副1号)。
2.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根据培训时间提前安排场地,培训场地安排两个计算机教室同时培训,最好能做到一人一机,培训教室要有网络,每台电脑都能上网,有投影,有无线话筒等,每个教室要安排一个机房管理员,负责技术支持。
3.各中小学校负责准备各班级班主任名单(附件1)和各班级学生名单(附件2),同时复制到优盘或移动硬盘,带至培训现场,在培训现场开通班主任账号和学生账号。
4.请各区市教育(体)局将本区市的中小学名单(附件3),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学校安全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培训回执单(附件四),于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4:00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教育局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届时将开通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各中小学学校账号。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联系。
联系人:魏立新 联系电话 82627601
济南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