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区教研培训中心,成都电大新都分校,区管民办学校:
为全面推进2014年安全工作目标运行,确保秋季开学前后全区学校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部署,现将近期主要安全工作布置如下,请立即组织实施。
一、精心开展教职工安全培训与管理工作
8月29日前,全区学校(含民办校〔园〕,下同)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含临时工),结合实际精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二〇一四年成都市新都区学校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等指导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新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分层级、分部门与各岗位教职员工分别签订本学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各教职工安全工作责任,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全力维护学生及校(园)安全。
二、全面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
全区学校要进一步优化和细化网格化安全管理模式,科学划分单元格,既全域覆盖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范围,又使每一个单元格都能相对独立地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危险源都得到有效监控,校园及周边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设施设备都有人监管,每一项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工作都有人负责。
各校(园)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安全责任精确分解给每一位教职员工,明确规定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具体任务,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管,人人能管好”,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
为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各校(园)要给每位安全工作责任人印发《日常安全巡查日志》《安全隐患情况报告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其中《日常安全巡查日志》月初发放,月末收回并与校(园)每周安全隐患检查表、每月安全隐患排查表对照审阅,作为考核教职工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的基本依据;《安全隐患情况报告表》于隐患发现当日提交,未发现已存在的安全隐患须承担失职责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于隐患整改完成之日提交,未开展或督促安全隐患整改的,须承担渎职责任。若未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事发校(园)须将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扎实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8月29日前,各校(园)要按照区教育局暑假前布置,组织各班级认真核查每位学生在成都市安全教育平台(http://www.xueanquan.com/chengdu.xueanquan.com)完成安全知识学习和测试情况;若发现仍有学生尚未全面完成学习或测试任务的,要认真指导和督促该生利用学校或家庭上网电脑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学习和测试任务。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学期《生活·生命与安全》和《中小学安全教育实验读本》教学计划,确保1-6年级每周3课时、7-8年级每周2课时、9年级每周1课时,持续提高学生安全知识水平及安全防范能力。
新学年开学第一天,各校(园)要利用开学典礼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分班级在成都市安全教育平台上组织收看“安全第一课”并以布置家庭作业形式要求家长积极收看“家庭版”。要充分利用教育部及相关网站上的学生安全教育资源,教育学生高度警惕和防范校(园)内外各种安全风险,确保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上下学安全。
从开学第一天起,各校(园)就要认真开展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最后一分钟安全教育。在秋季,中午放学前重点警示防溺水事故、交通事故等,下午放学前重点警示防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等。
开学第一周,全区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本学期安全承诺书,具体规定学生的安全纪律和家长的监护责任。各校(园)均要更新安全教育、平安创建专栏及标语,各班级黑板报也要开辟安全知识专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细致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8月28日前,全区学校须全面清扫食堂、小卖部和自备水净化设施,将厨具、餐具、冰柜(箱)、储物柜(架)及相关设施设备和自备水净化设施彻底清洗、消毒。各校(园)食堂餐具、厨具、冰箱(柜)、货架等直接接触食品及原辅料的工、用具必须实行两次清洗、消毒,即8月28日前清洗、消毒一次,8月31日再次清洗、消毒;清洗、消毒记录存档备查。
8月27日前,各校(园)要组织全体食品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分岗位开展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依照培训方案认真组织考评(培训方案、试卷及成绩表存档备查)。考评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8月28--8月31日,区教育局将会同区有关部门联合对全区学校安全状况进行执法检查。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食堂、小卖部、自备水设备设施未彻底清洗、消毒的。
(2)食品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或未经考核、考试上岗以及考核、考试不合格上岗的。
(3)尚有食品安全隐患未彻底整改的,联合执法组将当场责令整改。区教育局还将严肃追究校(园)负责人的违规责任,并相应扣减该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年度得分。
五、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全面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
(一)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各校(园)要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安排新学年安全工作。在校(园)长负总责的前提下,各校(园)必须安排一名副校(园)长分管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全面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精心修订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通过扎实实施全员“一岗双责”,切实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彻底整治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首先检查区教育局放暑假前布置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是否全面完成,9月5日前将隐患整治情况书面报送安全科。
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检查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建筑物的楼道楼梯护栏高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应急灯、分道线、警示标语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吊(壁)扇、灯具、多媒体设备等安装是否牢固、运行是否正常,楼道安全值守是否落实。细致察看特种设备、体育场地与器材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管理是否严密。若发现管理漏洞或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
(三)严密监管火灾危险源。细致排查教室、网络室、图书室、师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和场所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数量是否足够、质量是否合格、布局是否合理。
进一步加强用电线路、燃气管网的检查维修和用电用火安全管理,严禁学生宿舍(公寓)使用明火(如蜡烛、打火机、火柴等),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除食堂外,学校其他地方均不得使用明火。若发现电气线路老化,必须立即更新;更新完成前必须停止使用。
(四)全面排查校园周边环境。认真排查校园周边治安、交通、食安状况,有无违法经营场所以及拥堵校门的流动摊贩、非营运车辆,发现问题或隐患请于9月5日前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教育局书面报告。各校(园)要切实加强治安保卫工作,严禁不法分子、违禁品以及各种动物(宠物)进入校园,高度防范不法分子侵害师生和校(园)。
(五)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全区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绝不使用非校车和非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幼儿。教育学生决不乘坐非校车、非营运车辆,吁请家长切实担负孩子交通安全监护责任。认真排查校园周边有无拼装车、报废车、个人机动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和临时“打野车”接送学生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向110、区交警大队和区教育局举报。
(六)继续抓好防讯、防溺水等各项安全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我区仍有高温和暴风雨天气。全区学校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和防洪、防雷、防地质灾害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区教育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财产万无一失。
总之,全区学校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居安思危,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新学年安全。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14年8月26日